赣州市民谢先生新买的多功能电饭煲煮不熟饭,但是商家却不给退货。无奈,在消协的组织下,消费者和商家现场做起了试验,终于发现了问题。11月8日,经调解,商家给谢先生办理了退货。 11月8日,市民谢先生来到赣州经开区工商局蟠龙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他去年年底在赣州经开区金岭路的鑫利电器商行花500多元买了一台集煲汤、煮饭等功能于一体的电饭煲,由于外出务工,这电饭煲一直放在家里没用。前不久,他拿出电饭煲使用时发现,本来十几分钟可以煮好的米饭,一个小时还夹生。他找到商行要求调换或退货。商行负责人认为谢先生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且产品已过“三包”期限,因此拒绝了谢先生的要求。11月8日,消协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双方各执己见,很难协商。谢先生认为这台电饭煲质量有问题,而商家则认为是谢先生的煮饭方法不当造成的,并说他们已经卖出去近百台了,人家都用得好好的,怎么就他这一台有问题? 为了证实谢先生反映的情况,11月8日,消协组织谢先生和商家当场做试验,发现该电饭煲加热工作灯虽然一直亮着,但过了一个半小时开盖后发现米饭还是生的。在事实面前,售后服务人员和商家表示,可能是电饭煲的内胆材料出了问题,所以无法导热。对于谢先生提出的退货要求,该电器商行负责人表示,谢先生所购产品已过去近一年,要退货得收取一定的折旧费。不过,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这是因为产品本身材料而出现的问题,与消费者使用无关,不应收取折旧费。经沟通,该负责人终于同意为谢先生免费退货。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家电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先试用有无问题,买回家不要闲置过长时间,否则不易发现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7天之内有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退货,半月之内可以换货。如果在使用中发现商品有问题,不要耽误了维权时间,否则容易错过商品“三包”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