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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需知: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作者:方燕 来源:赣州晚报 时间:2015年11月21日 10:41:03浏览:

消费者李先生在网上定购了一张床,在定货时要求商家修改了尺寸,可床送来后,消费者仍觉得不合适,但商家表示无法退货。11月16日,李先生来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

李先生表示,在定购这张床时,他根据自己房间的面积,向商家提出了要修改床的尺寸。而在床收到后,他还是觉得尺寸不合适,因此他想要商家给他办理退货,商家表示定制商品无法退,因此李先生来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分局投诉,要求协调。

接到投诉后,沙河分局的工作人员仔细了解了情况,对消费者李先生表示,并不是所有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李先生购买的家具属于定制商品,商家有权不予退货。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除外。因此在网上定做商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以防发生纠纷。

(来源:赣州晚报   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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