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三)心理测试。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四)公示。对通过以上环节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递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拟聘用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空缺岗位重新按程序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等,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六、聘用、待遇 (一)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2.科研启动经费及安家费按照《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如达到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规定的副教授业绩条件,在校内可提前按照副教授薪资标准享受相应待遇,期限为3年。 4.配偶安置:按照《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服务年限:引进博士至少须在学校服务满10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聂老师 联系电话:0792-818313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单位网址: 通讯地址: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八里湖校区(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216号) 附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