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撤县设区获批复的消息后,社会高度关注。16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按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州市赣县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梅林大街5号(原赣县人民政府驻地)。
据悉,撤县设区使用“赣县”作为地名专名,既是继承和发扬传统地名文化,留住乡愁的需要,也是推进赣县乃至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顺应群众期盼的需要。同时,撤赣县,设赣县区,利于丰富赣州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缓解赣州城市空间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拓展赣州市城市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