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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村民出行安全线

作者:廖慧 来源:赣南日报数字报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8:51:25浏览:

近日,大余县新城镇周屋村被授予“赣州市十佳文明交通安全村”。周屋村位于大余县新城镇中部,全村辖地9.8平方公里,有14个村小组,1120户4109人,机动车490辆,非机动车约290辆,驾驶员566名,村道公路长约15公里。周屋村从2016年5月开始启动“文明交通安全村”创建工作,为村民出行构建起了安全线。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农村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交通安全工作的短板。近年来,农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一方面,农村道路路网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车辆猛增,交通流量大幅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人、车、路矛盾日益加剧,交通事故数量快速攀升,而这与驾驶人和交通干线周边村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及违法行为突出有直接关系。

农村乡镇警力不足,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迫在眉睫。面对这一难题,大余县在“两站两员”建设基础上,全面发挥民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两站两员’,‘两站’是指乡镇街办交通安全管理站和村组交通安全劝导站,‘两员’是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廖剑告诉笔者,通过“两站两员”建设,有利于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劝导纠违减少事故

4月12日,笔者跟随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宣教科科长钟名三来到周屋交通安全示范村。只见村道上设有减速带、限速牌、广角镜、指路牌,沿途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内容丰富,道路两旁大型牌匾上有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对联,文明出行氛围浓郁。

“小伙子,快下车,骑摩托车一定要记得戴上安全头盔。”在周屋村劝导站,劝导员周振华正在劝导一名骑摩托车未戴头盔的外村村民。他一边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一边将自己的头盔送给村民并帮他系好。

据了解,自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周屋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村”创建工作以来,58岁的周屋村党支部书记周机生便一直从事劝导员工作。

“刚开始村民不配合的多,劝得多了就更好了。而且我是本村人,都是乡里乡亲的,劝起来更容易些。”周机生告诉笔者,劝导员日常主要工作是提醒村民在使用农用交通工具时不要超载超员,骑摩托车时要戴头盔等。对于不听劝导的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他也可以上报给新城交警中队。周振华说,经过劝导,现在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且已基本实现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

“劝导员是一支新生的队伍,不但填补了部分乡村警力的不足,有效缓解了路面秩序难以管控的窘况,而且大大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钟名三告诉记者。

“文明交通安全村”试点以来,每逢节假日,头戴黄帽、穿着文明交通志愿者马甲的交通义务协管员总会出现在周屋广场附近,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对游客进行交通安全劝导……

双管齐下多轮齐驱

如何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村”的作用,构建全覆盖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周屋村充分利用村内大祠堂的地位,将交通安全知识渗透到传统文化当中,把祠堂变成传播交通安全的新阵地。

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该村祠堂内配备了电脑、LED显示屏、投影仪等设施,在祠堂周边设置了张贴农村道路行车注意事项、交通安全标识辨识图表、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祠堂变身交通安全宣教地,吸引了广大村民的关注,提高了村民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

“自从交通安全宣传扎根村祠堂,村民们的交通违法行为少多了,文明交通意识也明显提高了。”大余县新城镇镇长连邦富高兴地说。

为了让劝导员队伍更好地发挥实效,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方面注重提升劝导员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日常路面巡查,交通违法纠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发挥民警的“传、带、帮”示范教学作用,使劝导员将交通安全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助民警维护好村道交通秩序。另一方面,该县充分设置宣传栏、编发宣传册或者利用显示屏等,送“法”下乡,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着力提升他们的法规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使劝导员队伍真正成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好帮手,村民交通安全的指引者。

(来源:赣南日报数字报   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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