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近日,江西省发布了《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江西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2020年起,职业院校高校教师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记者从《实施方案》了解到,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 建成1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及30个特色专业(群);建成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及50个特色优势专业;10所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完成向应用型转变,新增一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试点;开展分段式职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左右,力争建设1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2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建成覆盖全省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从2019开始,稳步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70%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赣鄱工匠 《方案》提到,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45∶55,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学位数配比不低于4∶6。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增加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扩大中高职衔接培养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升学等管理办法。 到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5%以上,中高职衔接培养比例达到15%以上。建立面向社会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积极招收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试点中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试点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高校“3+2”分段培养,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到2022年,应用型、职业本科高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构建多元办学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