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南昌市成为全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七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12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日前连发三个文件,即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持政策、企业责任清单,加快推进试点,构建“政府量力能托底、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支付能承受”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新模式,建设城区全覆盖的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政府部门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养老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及随CPI动态调整的价格机制,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行动目标】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2019年底,先行先试建成不少于4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致力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场所。 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按照老年人数量均衡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至少建成一个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300张床位以上),2-3个养老护理院(50-200张床位);有条件的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10-20张床位)。 全市累计增加普惠养老服务床位15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逐步解决80%以上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70%。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支持政策】 新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分别补贴10万元/个、8万元/个 为加快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国家试点,南昌市从土地、规划和报批建设、财税补贴、医保、消防、金融等方面出台了支持政策。 对专项行动项目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对于经营性养老用地,通过强制性监管协议杜绝开发商以养老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依法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办申报程序,支持专项行动合作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 对专项行动中养老床位在500张床位以上、规模较大的养老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供地,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对专项行动项目开辟消防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能。 专项行动新建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每张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租赁用房、公建民营的按核定床位每张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投入运营后,依照老人实际入住数,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连续补助三年。 专项行动新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按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0万元/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8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达到5A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给予30万奖励补助 建成后为老人提供服务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下列分类每年给予运营补助: 一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500㎡、服务功能具备5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6小时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助; 二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300㎡、服务功能具备4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5小时的,每年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助; 三类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面积达200㎡、服务功能具备3项以上、日均服务时间达4小时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 同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级评定,对达到3A、4A、5A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奖励补助。 兴办的非营业利性养老机构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 对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通过专项行动兴办的非营业利性养老机构,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兴办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收取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 逐步建立养老设施运营差异化补贴制度。根据收住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收住失能老人越多、服务质量越好、失信行为越少、医疗能力越强,获得补贴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