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家人被查出肝癌,目前在广州治疗,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范围,想了解肝癌医保报销如何申请。 针对该网友的疑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说,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为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Ⅰ类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同住院报销比例,封顶线同住院(与住院合并计算封顶线,10万元封顶)。 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需要先进行慢性病登记,登记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近二年内的放疗、化疗、手术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记录1次或对症姑息治疗记录1次;病理报告、细胞学阳性检查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恶性肿瘤的影像学报告单(CT或MRI);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CT、核磁共振、同位素、内窥镜)等。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认定,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日间手术执行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标准,该网友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成功后其家人在广州就医即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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