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2023-2024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高等教育规划纲要,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及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本学年度,主要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校内OA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学院信息共计400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公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通过学院OA办公平台主动发布公告近500条,公文传阅1659项,用印审批669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宣传栏等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是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如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设置党建专题、教务在线、学工天地、招生就业、继续教育、公告公示、校园文化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学院精神风貌。 二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具体包括转发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数据,印发的学院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是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部门考核、教职工考核、人才招聘计划等有关人事师资类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四是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类信息。包括各项教育教学制度、教学工作要点、专业设置、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计划变更、教学日历、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结项评审结果、教学技能比赛、科研项目信息等内容。 五是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将门户网站及校内OA办公系统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院刊、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一是互联网,通过校园官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设立信息公开专题。 二是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议、中层干部会、各类工作专题部署会、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等其他形式公开有关学院建设和发展、资格评审、科研项目、招生就业、教学监督、学生管理、学生奖惩、助学情况、收费项目等情况,特别是深入推进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公开服务,保证信息公开的效果。组织召开党委会26次,院长例会15次,各类工作布置会及座谈会近300次;组织院长接待日活动7次,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意见征集10余次。 三是通过印发学院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电子或纸质文件,或以纪要、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本年度编辑印发党委文件88份,行政文件47份,工作提示、抄告单近100份。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院刊、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