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2025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025年版)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025年版) I 音乐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 1.笔试科目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品、资料等禁止带入考场。 器乐面试,除钢琴统一提供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音乐类“乐理”和“听写”两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参加任一科目考试。 2.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声乐或器乐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应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有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以下统称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严格遵守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声乐、器乐科目分别填报的两首曲目不得重复。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2.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采用的唱法、器种须与高考报名系统所填报的信息一致,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3.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当场从考生所备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打击乐专业须考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供考生现场演唱(奏)并录制音视频作为考评依据。录制时所演唱(奏)的曲目须与考场随机抽选的一致,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