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连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任一科目考试。 期间先进行书法临摹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该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自行晾干并妥善放置,防止污损。中场原地休整(原则上不离开座位)15分钟后,再进行书法创作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自行晾干答卷,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答卷进行晾干。 3.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允许离开后,考生才能领回证件和考试用品离场。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须在各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开始答卷前须在每张考试用纸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整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再在自行确认的4张(四种字体)正式答卷上粘贴条形码,并贴正压紧粘牢。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严格遵守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书法临摹应严格按试题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2.不得在答卷上落款与钤印,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记。两个科目作品须统一采用竖式、从右向左、自上而下的格式依序书写。 3.考场统一提供四尺三开半生半熟宣纸8张(其中答卷纸4张,相同稿纸4张),原则上不再提供。交卷时所有答卷纸和稿纸均须上交。 七、不得穿戴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前若服装、服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八、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